當然可以。我不一定要到場,但是我有承諾書和身份證護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2016年修訂)第十四條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準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沒有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的中小企業申請開業登記,由登記機關審核。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后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登記的決定。
(一)由組建監督員簽署的注冊申請表;
(二)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三)組織規則;
(四)金融機構證明、驗資證明或資金擔保證明;
(5).
主監督證書;
(六)住所和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七)其他相關證件和護照。
企業法人可以刻制和蓋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開立金融機構賬戶,簽訂協議,進行經營管理和娛樂活動。登記機關可以根據企業法人參與的需要,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