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具體條件是什么?
一篇文章里有介紹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應當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究、轉讓、捐贈、并購等工商登記變更方式,取得理論上對其主要產品(公共服務)起到框架支撐作用的著作權的產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公共服務)起支撐作用的新技術,屬于“國家重點項目支持的高技術領域”明確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前夕從事研發及相關創新娛樂活動的職工總數比例不低于10%;具體管理工作周累計183天以上,包括在職、兼職、臨時工。季度平均值和年度平均值的計算方法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總支出占歷年銷售總收入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近一年銷售收入低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我國企業研發支出總額占研發支出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過去一年,高新技術產品(公共服務)收入占企業歷年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對企業競爭力的高評價應符合相應要求;
(八)在企業申請認證前一年內未發生根本性安全、根本性質量事故或嚴重自然環境違法行為。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證有效期多久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質在認證之月起三年內有效。
3.高新技術企業在工商注冊換行業資格到期前夕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嗎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前夕,在新認證通過前,暫按15%預繳企業個人所得稅。在本年度最終結算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及時補繳稅款。